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審計署近期印發(fā)《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審計署關于廢止部分規(guī)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審辦發(fā)〔2024〕8號),決定自2024年2月6日起廢止64件規(guī)范性文件。其中《審計署關于切實加強穩(wěn)增長促改
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的通知》(審財發(fā)〔2014〕125號)文件已被廢止。2024年開始,
安徽省審計廳和宿州市審計局不再把政策跟蹤審計作為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所以靈璧縣審計局按照上級要求不再對
政策跟蹤審計整改情況進行公開。
靈璧縣審計局
2024年8月21日